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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践行者】以案释法——札达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时间:2024-04-27  作者:札达检察  新闻来源:札达检察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4月11日,札达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拟不起诉人参加。




案情简要

2023年5月1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发现原先自己承包修建的项目被其他人承建,上前向工人询问和了解事情的经过,并要求工人停止作业,同时拨打报警电话请求民警解决此事。期间,王某为了阻止工人作业,就地捡起石头朝安装窗户的工人方向砸去,砸去的石头砸穿一楼房屋玻璃砸伤正在打扫卫生的刘某眉骨处,经鉴定,伤情损坏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听取被害人意见情况,详细阐述法律依据。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王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主动将被害人送到阿里地区人民医院救治,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同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员通过评议,一致同意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检察官从案情出发,进行释法说理及训诫,王某为自己的行为作出深刻反省,并对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感谢。最后,札达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宣告,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札达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有力提升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