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一要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要在检察各项工作中始终践行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稳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深刻领悟精神实质,真正把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服务大局上,体现在司法为民上。
二要聚焦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深入践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紧紧围绕最高检“38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持续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以立案监督、纠正违法等方式增强监督质效。要依法用好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侦查、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深化办理民事支持起诉、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案件领域的持续突破,要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持续强化打造亮点、树立典型力度。
三要夯实队伍建设,在严管厚爱中打造过硬检察铁军。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成果,深化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大力树立先进典型,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推进“三不腐”、坚决防止纠治“四风”,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本领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