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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践行者】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
时间:2023-10-13  作者:札达检察  新闻来源:札达检察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扎实推进“改进执法司法作风 ·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检察司法办案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近日,札达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会。


2023年8月4日23时许,朱某某与黄某某在札达县民俗一条街某餐馆内吃饭、喝酒,后朱某某驾驶机动车,搭乘黄某某出发,行驶至团结路与帕拉路十字路时,被执勤的交警查处。经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朱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0.6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鉴于朱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朱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取被不起诉人的意见,并从法、理、情的角度对朱某某进行训诫教育。朱某某表示认罪悔罪,对不起诉决定无异议,并保证今后将以此为戒,提高法治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公民。



会后,向札达县公安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朱某某进行行政处罚处理,并围绕具体处罚事项、处罚依据等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探讨,达成了统一认识。有效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双向衔接,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的同时,依然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震撼力,确保司法执法公正。

供稿:索南德吉

编辑:达娃罗布

审核:次 央